本所失物招領公告
親愛的民眾您好: 本所網站公告之遺失物若是您至本所洽公時遺忘之物品,請撥(02)27912277 分機 313或107向總務或政風單位電話洽詢,並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前來認領(本人不能前來,請附失主身分證件及委託書)。 若網站公告超過6個月後,將依本所「遺失物處理規範」之規定處理。遺失物名稱拾獲日期公告日期預訂公告
截止日期保管單位備註ICASH悠遊卡 114/09/19 114/09/19 114/09/19-115/03/18 政風單位 零錢包1只 114/10/15 114/10/15 114/10/15-115/04/15 政風單位 498元白色耳機1只 114/12/1 114/12/4 114/12/4-115/6/3 政風單位 現金(50元) 114/12/5 114/12/8 114/12/8-115/6/7 政風單位 黑色行動電源 115/01/28 115/01/29 115/01/29-115/07/28 政風單位 黑色耳機 115/01/28 115/01/29 115/01/29-115/07/28 政風單位 TPASS1張 115/02/02 115/02/02 115/02/02-115/08/01 政風單位 現金(51元) 115/02/25 115/02/25 115/02/25-115/08/24 政風單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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