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愛的民眾您好:
本所網站公告之遺失物若是您至本所洽公時遺忘之物品,請撥(02)27912277 分機 313或107向總務或政風單位電話洽詢,並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前來認領(本人不能前來,請附失主身分證件及委託書)。 若網站公告超過6個月後,將依本所「遺失物處理規範」之規定處理。
遺失物名稱 | 拾獲日期 | 公告日期 | 預訂公告 截止日期 | 保管單位 | 備註 |
臺北市內湖區戶政事務所遺失物招領公告一覽表現金5元
| 113/05/10
| 113/05/13 | 113/11/12 | 協辦政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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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金5元
| 113/05/16 | 113/05/16 | 113/11/15 | 協辦政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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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金28元 | 113/05/16 | 113/05/17 | 113/11/16 | 協辦政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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悠遊卡1張 | 113/05/17
| 113/05/17 | 113/11/16 | 協辦政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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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金500元 | 113/07/03 | 113/07/03 | 114/01/02 | 協辦政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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