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都知道新生兒報戶口、結婚、離婚、搬家或者家裡有人過世都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,所以戶政事務所制定一套「術語」記錄您的人生大事。而這套術語,就叫做「記事」。 「記事」可以說是一個人一生的濃縮精華,在列印謄本的時候,如果不想讓收繳謄本的單位看到太多個人紀錄,收繳戶籍謄本單位可以接受的話,記得主動和戶政人員要求「記事省略」喔~
「戶長」即一戶之大家長。 申請戶口名簿時會發現它的重要性,像是全部遷戶口 、換/補領戶口名簿時,只要戶長出馬,全部都辦妥。
結婚書約究竟是什麼?自民國97年5月23日起正式從「儀式婚」修法為「登記婚」。意思是若新人舉辦了婚禮,但沒有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的話,法律上並不承認這段婚姻關係喔!結婚書約,只要寫上雙方結婚人的姓名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戶籍地址、兩位年滿18歲以上具有行為能力之證人簽名與日期,便大功告成。
你聽過「謄本」、「戶口抄本」(台語)、「抄本」(台語)、「除戶謄本」、「除戶證明」嗎? 這些其實都是指「戶籍謄本」。 戶籍謄本有需要就可以申請,並且隨著個人資料異動不斷更新記事。 提醒您~戶政事務所核發戶籍謄本背面會加蓋申請時間章戳,由受理機關自行決定其可使用之時效。
本市戶政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止,中午不休息持續服務;夜間、週六、日及國定假日(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)未提供服務。※中午彈性上班時間(12:30~13:30)櫃檯數較少,請耐心等候。
內政部逐年增加開放戶政業務可跨縣市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,並推廣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多項戶籍業務,歡迎多加使用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預約系統,以減少現場等候時間。
若有於假日辦理結婚登記需求之民眾,建議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戶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登記生效日。